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发表时间:2025-11-05 09:27

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

1029日上午,蓬安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组织学习了《南充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个别代表辞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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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鲁杰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祝泽民蓬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李晓荣蓬安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彬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张宏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仕泽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唐建东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决定任命吴恒为蓬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禄朝为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晖为蓬安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唐建东为蓬安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杨彬为蓬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峰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强调,要助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筑牢法治之基、强化监督之力、发挥代表之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要监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抓好精准监督、靶向发力、全程跟踪,聚焦公正和效率,锚定执行需求,破解执行瓶颈,推动执行见效。要统筹抓好当前重点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好年度各类专项视察、专题调研、专项工作等既定任务落地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振宇、段继芳、黄奎及委员共27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蒋鹏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凯,县政协副主席彭桂林县人民法院院长蒲勇君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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